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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Uhjnbcbe - 2025/2/2 17:18:00

图为庭审现场。 法院供图 摄

中新网南京8月31日电(记者崔佳明)许某诉陈某、范某股权转让纠纷案(下简称“牧羊案”)31日在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。法院判决,转让协议存在胁迫事实,原被告间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予以撤销。该案是最高人民法院年12月28日公布的依法再审的三起重大涉产权案件系列案之一。

经审理查明,江苏牧羊集团改制后主要股东李某、范某、徐有某、徐某、许某协议约定:李某、范某负责牧羊集团的经营,另外三人不直接参与公司管理,可在外新设公司,设立的公司可以有偿使用“牧羊”注册商标及在公司名称中使用“牧羊”两字,也可以作为牧羊集团的成员单位等。协议签订后,许某投资设立某机械公司。后五名自然人股东为争夺牧羊集团控制权产生矛盾。年5月,李某、范某代表牧羊集团向工商局投诉某机械公司严重侵犯了牧羊集团“牧羊”注册商标专用权。该局立案后认为涉嫌犯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,公安机关以许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将其刑事拘留。年10月许某在看守所内签订股权转让协议,股权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实际价值。协议签订次日,许某离开看守所。

图为南京中院庭审直播现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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