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加强永嘉县养犬管理,维护市容环境和公共秩序,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,根据《温州市养犬管理条例》的相关规定,结合永嘉县实际,现就永嘉县养犬限养区范围、禁养犬、烈性犬、免疫登记点、办证流程等相关事项通告如下:
01
我县限养区范围
限养区范围实行养犬登记制度,一户一犬,全面规范城区养犬行为。限养区内个人养犬的,养犬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有固定居所且独户居住,每一户籍限养一只犬只,不得饲养烈性犬、大型犬。限养区内单位不得饲养犬只,确因工作或护卫需要必须养犬的,应当配备犬笼、犬舍、围墙等封闭安全防护设施,树立明显的养犬标志,安排专人饲养和管理犬只,并进行登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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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2
温州市限养区禁养的烈型犬、大型犬标准和种类
(一)烈性犬
1.藏獒、2.拳师犬、3.爱尔兰猎狼犬、4.杜宾犬、5.斯塔福犬、6.比特斗牛梗犬、7.阿根廷杜高犬、8.巴西非勒犬、9.日本土佐犬、10.中亚牧羊犬、11.英国马士提夫犬、12.意大利卡斯罗犬、13.意大利纽波利顿犬、14.法国波尔多獒犬、15.德国牧羊犬、16.牛头梗、17.秋田犬、18.阿富汗猎犬、19.高加索山犬、20.凯利蓝梗犬、21.贝林顿梗犬、22.罗威纳犬、23.昆明狼犬、24.比利时牧羊犬、25.西班牙加纳利犬。
(二)大型犬
体高(身高)超过60厘米(站立时从地面到肩胛骨最高点的距离)的犬只。
03
永嘉县犬只准养登记点
永嘉县江北街道康德宠物诊所
永嘉县瓯北街道龙桥景园A幢9号营业房
联系
04
办证流程
如果爱狗,请大家文明养狗
家里有养狗狗的
记得给小可爱领取属于它的“身份证”哦
来源/中国永嘉